1)屋面排水系統未按規范設置溢流措施,暴雨強度超過雨水系統排放能力時就會超過搭接縫,甚至漫上屋面,造成事故;
2)落水管數量不足,雨水沿天溝流動距離遠,時間長,造成壅水;墻面外板上部未增設L型收邊件,造成天溝內側漏水隱患;
3)彩鋼泛水配件設計不合理,達不到防水效果。
4)規范規定構件變形控制值,檁條撓度L/180,屋面梁撓度L/180(式中L 為受彎構件的跨度),屋面檁條截面設計太小、間距過大,在風荷載作用下檁條和壓型板變形就會過大;
5)未充分考慮結構變形、溫差變形、干縮變形、振動等影響,設防不滿足基層變形的需要。
6)門式剛架輕型房屋屋面坡度宜取1/8~1/20,在雨水較多的地區宜取其中的較大值,南方地區屋面坡度不宜小于5%。在實際設計工程中,很多工程屋面坡度過小,屋面雨水不能及時排到天溝。
7)雨蓬設計存在倒返水現象,造成雨蓬部位漏水;
8)雨水管材用塑料管材,強度差,鋼結構廠房從安裝到投產運行,容易受損。
9)由于鋼板天溝比較薄,焊縫容易出現問題。
10)未根據屋面的坡度選擇合適的采光板的板型和屋面彩板的板型,波峰較小,側向搭接太少,不利于排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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